连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岗位职责
一、局领导岗位职责
局长岗位职责
主持工商局全面工作。
(一)主持连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连州市市委、市政府负责。
(二)负责组织在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依法把好市场准入关,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打击传销和违法直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经纪活动,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九)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对驰名和著名商标的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研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十二)主动接受连州市人大、政府的执法监督,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共同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十三)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执法任务。
(十四)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本局执法工作情况。
党组书记岗位职责
(一)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定、决议的宣传、贯彻、落实。
(二)主持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党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研究本局重要工作,作出决议、决定,讨论决定干部的调配、奖惩及任免。
(三)抓好党内各项纪律的执行和各项制度落实,负责全局班子建设和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期主持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
(五)督促党组决议、决定的落实,定期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监督考核干部,做好党员的教育评议工作。
(六)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岗位职责
协助局长开展日常工作,全力做好分管工作。
(一)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制工作和执法工作,承担局长分解的执法监督责任和执法责任。
(二)根据局党组分工,负责分管职能股室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直接对局长负责。
(三)组织协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正确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时掌握施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报告局长。
(四)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意见。
(五)负责对分管股室的行政执法、行政综合事务进行监督和协调。
(六)负责主持分管股室的年度执法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七)受局长委托处理全局执法工作各有关方面的事务和指导全局的执法工作。
(八)做好局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组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维护党章及党的其他重要规章制度,检查所在单位及下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四)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
(五)负责组织对违纪违规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及时了解和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或改进的意见。
(七)负责受理所在单位及下属单位党员和监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
(八)负责抓好所在单位的年度纪检、监督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落实。
(七)贯彻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市局机关日常工作。
(二)负责市局机关文电的处理、归档、督办、机要保密工作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市局机关印鉴使用管理;负责整理、分类、统计、保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承担全局的综合性和重要专题调研,协调全市工商系统的调研工作。
(五)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市局机关公文进行核稿。
(六)负责政务信息工作。
(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的新闻报道工作,联络沟通新闻单位。
(九)负责市局综合性重大信访工作。
(十)负责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编报预、决算。
(十一)负责网络技术及业务系统日常维护管理。
(十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十三)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监察股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各工商所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工作。
(二)负责制定系统内公务员录用计划及组织实施。
(三)负责系统的年度考核和工作奖惩工作。
(四)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各工商所人员的工资、福利、公费医疗、社会保险工作。
(五)承办系统内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因私护照的政审工作。
(六)负责系统基层建设工作,制定全系统基层建设工作规划及评选表彰工作。
(七)负责制定系统干部业务培训规划,组织岗位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组织党组中心组的学习。
(八)负责全系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党风党纪教育。
(九)监督检查全系统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十)受理全系统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和控告以及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十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参与市纪委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的查处工作。
(十三)负责参与市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的考察、考核。
(十四)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十五)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十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登记注册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按照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建立企业登记档案。
(二)对公司股东申请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
(三)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
(四)指导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工作。
(五)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六)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七)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检查股岗位职责
(一)组织、监督、协调全系统经检办案工作的综合调研。
(二)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三)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含工商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
(四)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五)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承担市打传办日常工作,对口负责市整规办、打假办、打私办、食品安全办工作。
(七)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八)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股
(一)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登记注册企业、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三)指导全市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股岗位职责
(一)承担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把关的职能工作。
(二)负责本局机关、经检大队及各工商所以市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
(三)负责组织开展案件听证工作;承办各工商所行政行为的复议;承担撤销、改变原行政行为而引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协调本系统各类行政诉讼的应诉事宜;审理本系统发生的国家赔偿案件。
(四)负责组织全系统的普法工作,制定普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好检查落实;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行政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七)负责审核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八)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标广告股
(一)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的工作。
(五)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
(六)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
(七)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
(八)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活动。
(九)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合同股
(一)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
(二)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专项治理。
(三)组织对各类市场的注册登记工作。
(四)指导协调工商所市场巡查工作。
(五)研究拟订合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地方合同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七)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连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一)负责受理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申诉;
(二)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协调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各类消费纠纷;
(三)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举报;
(四)提供工商行政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服务;
(五)依照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投诉申诉举报的分流、督办、反馈和移交转办工作;
(六)统计、分析相关数据并审核归档,整合信息资源,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信息依据;
(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系统12315指挥中心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工作情况;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检查大队
(一)受理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二)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三)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副局长汇报执法工作情况。
(四)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一)做好固定资产录入、维修工作,完善固定资产的合理调配,再利用。
(二)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年检、保险工作,指导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到有请示、有审批,按章办理。
(四)做好办公场所、水电维护、防火防盗工作,倡导节约,严明保安措施。
(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派出机构(工商所)人员岗位职责
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主持工商所全面工作。
(一)组织开展全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抓好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队伍管理,组织业务学习,提高工商所综合履职能力和服务效能。
(三)组织制定全所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协调工商所与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系。
(五)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所长岗位职责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一)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
(二)根据分工,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
(三)完成上级机关和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勤管理员职责
主要负责文秘、财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一)负责文秘工作。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传阅、归档管理、报表统计和各种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
(二)负责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信访。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登记注册员职责
主要负责办理登记注册、年检(验照)有关工作。
(一)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依指派办理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
(二)依指派办理辖区内企业年度报告事务及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公示、换照工作。
(三)依指派办理辖区内经营者申请的动产抵押登记、户外广告登记以及经纪执业人员等相关备案工作。
(四)负责接受涉及工商所职能、职责的业务咨询。
(五)负责及时录入(校准)登记管理数据。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管执法员职责
主要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开展服务维权工作。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
(三)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员职责
主要负责依权限检查、审核、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等工作。
(一)检查、审核、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并对行政不作为进行纠正。
(二)组织开展本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赔偿案件的应对工作;配合派出机关法规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应对、处理工作。
(三)对本所制定的工作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 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法制工作。
其他人员职责
电脑信息员、纪检监察员等岗位可由上述岗位人员兼任,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职责由县级工商局或工商所根据实际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