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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法律援助处律师值班制度》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3-1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司法局文件

连司201414

 关于印发《连州法律援助处律师值班制度

  

各基层司法所、机关股室,律师事务所

《连州法律援助处律师值班制度》经司法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司法局

                        2014年3月3日

抄送:清远市司法局                                 

连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433日印发  

连州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值班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将值班律师工作纳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提高法律咨询窗口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由值班律师事务所承担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职责,每天安排1-2名律师会同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由司法局党组成员作为值班领导进行监督。值班时间与行政机关作息时间相同,节假日不值班。

二、每个律师事务所值班周期为单、双周轮值,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安排,责任到人。值班地点为法律援助咨询中心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值班室(连州市爱民路23号)。

三、值班律师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热情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场,不得与当事人商讨有偿服务事宜。

四、值班律师必须熟悉电脑操作,值班通话内容应在解答结束后及时录入电脑系统,

五、值班工作由连州市法律援助处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律师事务所律师下一年度值班资格。

六、本制度在法律援助行政审批网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6616348

七、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连州市司法局                   连州市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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