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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及援助范围


来源:连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1-08-31 08:55:3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一、具有清远市户口或者在清远市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他机构管辖的;

四、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清远市政府标准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上浮50%执行。

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八、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

九、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辩护;

十、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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