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北湖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州市司法局决定对国资“广东北湖律师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工作,经请示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拟对广东北湖律师事务所资产、债权、债务进行移交。为保护债权、债务人权利,公告如下:
凡与广东北湖律师事务所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或自然人,请持有效、合法凭证,在截止日前向连州市司法局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由此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申报地址:连州市爱民路23号司法局办公楼四楼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截止。
联系人:廖桥英(司法局计财装备与监察审计股股长)
联系电话:0763-6618639,6677013
特此公告
连州市司法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