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司法局 |
关于印发《连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机关股室、下属单位:
现将《连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具体程序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实施细则》和《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目录,请向局办公室反馈。
连州市司法局
2015年3月16日
连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系统内部听证 |
社会听证 |
1 |
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较大调整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的 |
是 |
否 |
2 |
制定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
是 |
是 |
3 |
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集体讨论,并要求进行社会公众听证的重大司法行政决策事项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