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三防指挥部:
为加强我市防洪工程管理,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各项防洪非工程措施,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备汛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清防【2013】3号《关于开展2013年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按照《清远市防汛安全检查规定(试行)》的要求,请各地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认真组织开展今年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防汛安全检查主要围绕责任体系、预案体系、指挥体系和抢险保障体系进行,包括责任落实、组织管理、物资准备、预案方案、工程状况、通信预警和防汛信息系统等方面。
(一)防汛工作责任制。检查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镇(乡)三防部门工作职责分解落实情况;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员到位情况;各类水利工程巡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各项三防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尤其是《清远市防汛责任制记录簿》使用情况。
(二)防洪工程工况。检查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机电排灌泵站等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水库挡水、泄水、输水三大建筑物及启闭设备等关键部位状况;检查堤防堤身、堤岸特别是对险工险段、蚁害、穿堤建筑物要重点检查;检查行洪通道是否畅通等。特别是汛后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在汛前检查中,尤其要对中小型水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没进行汛前安全检查的水库,不能报批蓄水计划,不能正常蓄水。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完成整改前,必须降低水库蓄水位或空库运行。
(三)水毁修复和在建度汛工程。检查督促做好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资金筹措使用,加快水毁工程修复进度。检查今年在建度汛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度汛方案和资金筹措等情况。
(四)山洪灾害防治。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地区防御预案制定、预警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我市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非工程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防洪非工程措施。检查各级防办能力建设和基层三防能力“五个一”建设进展情况;检查各级三防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防洪(抢险)预案等制订和修订情况;检查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准备情况;检查三防视频会商系统运行情况。检查水库度汛方案、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抢险物资、抢险队伍等度汛措施是否到位;检查水库运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运行管理制度、专管人员、管养经费、日常维护等配备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组织形式和要求
防汛安全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原则,采用管理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查,各级三防指挥部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加强检查的自查工作。各业主单位、水管单位和乡镇等基层单位首先进行自查,按附件1~5格式填写检查表,并形成检查报告,报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检查表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有具体处理措施,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签名负责。未设管理单位的工程,要按分级管理原则,由所在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检查。
(二)加强检查的核查工作。在工程管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重点是检查自查工作是否全面、结果是否属实,防洪工程隐患处理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已排除等。
(三)加强检查的抽查工作。三防指挥部对下级防汛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工作。抽查重点是检查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防汛管理情况、基层三防能力建设情况、预案编制及执行状况、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已及时处理等。市三防指挥部将于3月上旬派出工作组进行抽查。
(四)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不得存在侥幸心理,要逐条研究对策,不等不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处理。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防洪工程,力争在汛前完成险患处理;在汛前无法完成险患处理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和除险措施。
(五)做好检查成果的整编上报工作。各镇(乡)三防指挥部要将汛前检查结果按附件6~11格式填写汇总,装订成册并建立电子档案。请各镇(乡)三防指挥部将汛前检查综合情况报告及附件6~11(其中附件6~8只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于3月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三防办。
联系电话:6623531,6625654(传真)
电子邮箱:lzsfzhb@163.com
附件:1.水库汛前防汛安全检查表
2.堤防汛前防汛安全检查表
3.水闸(闸坝)汛前防汛安全检查表
4.水电站汛前防汛安全检查表
5.泵站工程汛前防汛安全检查表
6.水库汛前防汛安全检查汇总表
7.堤防汛前防汛安全检查汇总表
8.水闸(闸坝)汛前防汛安全检查汇总表
9.重点应急度汛工程项目汇总表
10.责任书签订、防洪预案编制情况汇总表
11.三防非工程措施实施情况汇总表
连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