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水务〔2017〕23号
连州市水务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各股室、直下属单位:
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局在特别防护期(3月1日至10月31日)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以遵照执行。
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准确分析与把握全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重点,以铁的手腕推进特别防护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组(见《关于调整2017年连州市三防、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组的通知》(连防[2017]2号)),要求各检查组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查清楚、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求检查组组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月将检查情况作一次汇报,检查报表与检查报告形成台账交予安全办汇总上报。
三、各主管领导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负责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以在建工程、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采沙场、自来水厂、城防工程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自查、突出检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并每月将检查情况作一次汇报,检查报表与检查报告形成台账交予安全办汇总上报。
四、对本级、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部门解决。
五、安全办分别于5月、7月、9月的5日前向安监局报送阶段工作情况,11月5日前报送特别防护期检查工作总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常态化工作,从4月份开始于每月5日前按附件格式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
连州市水务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