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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市城镇学校食堂“灭C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7-30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食药监办〔2015〕59号

  

关于印发《连州市城镇学校食堂“灭C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稽查分局,各所:

  现将《连州市城镇学校食堂“灭C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8日

 

          

             连州市城镇学校食堂“灭C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城镇学校食堂“灭C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清食药监食餐〔2015〕170号)文件重点工作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大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力争在2015年底全市城镇学校量化分级均达到B级以上(以下简称“灭C”),我局积极响应清远市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连州市城镇学校食堂“灭C”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成

    副组长:吴军  黄柏慧  

成员:黄国志  邓建军  温代传  欧晓青  盘文辉  

      陈艳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餐饮监管股,由黄国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玉琴同志担任资料员。

    二、工作目标:

    力争在2015年底全市的所有城镇学校食堂(包括技工学校以及中职学校食堂、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均达到B级以上,其中A级比例达到2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上旬—7月中旬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结合日常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摸底调查,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和对“灭C”的工作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11中旬

    一是各地在暑假前对城镇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和分类统计,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要严格按照量化分级等级B级的标准书面责令整改,学校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硬件进行升级改造;二是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三是对于尚未办理正式《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食堂)必须加强监管力度,协助食堂规划,推进明厨亮灶,必须在暑假整改完毕后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三个月后及时进行量化分级。与教育部门联合督促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采购、贮存、加工、供应、消毒、留样等关键环节的巡查,严格要求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下旬—12月中旬

 初审验收阶段:2015年11旬,由各片区和各乡镇工作组对“灭C”工作组织自检。

 审验收阶段:2015年12月上旬,由局领导小组对“灭C”工作进行验收。

    2015年12月下旬,清远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学校食堂“灭C”工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城镇学校“灭C行动纳入2015年度考核的指标,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扎实有效推进。

    1.要加强日常监管。各片区和各乡镇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量化分级达不到B级的学校食堂要增加日常监管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学校要积极配合“灭C”行动,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食堂设施、设备陈旧,布局流程不合理的要进行升级改造,内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要积极整改,严格按规范操作。

    2.要把“灭C”行动与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相结合。在推进“灭C”行动中,要积极引导学校食堂推行、建设“明厨亮灶”,学校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同时可结合自身条件建设“明厨亮灶”。具体可参照《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方案》的要求来建设:一是采用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并逐步通过网络平台向家长、师生展示其加工制作过程; 二是较小型学校食堂采用建设开放式透明玻璃橱窗式“明厨亮灶”,使广大师生能够直接或通过透明玻璃看到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过程。

3.要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在“灭C”行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风险管控的要求,分类有序推进。首先把供餐人数比较多的学校食堂(含幼儿园)纳入到首批实施“灭C”行动的范围,通过示范带动,进而推动全市所有城镇学校食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灭C”工作。

(二)加强指导,大力支持。

    餐饮股和各乡镇所要与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责任,要积极争取各镇乡政府支持,为“灭C”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保障。各片区和各乡镇要加强对城镇学校食堂“灭C”工作的检查指导;联合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支持和督促,将学校食堂实施“灭C”行动纳入学校安全综合管理考核;争取政府对“灭C”工作予以支持,改善学校食堂布局流程、设备设施和人员培训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进一步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帮助其充分认识和理解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掌握有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灭C”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灭C”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形成推进“灭C”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片区和各乡镇所8月起每月3日前上报学校食堂“灭C”行动工作统计表(详见附表一)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联系人:陈玉琴,电话:0763-6318311。

 

附件一                           连州市“灭C”行动工作统计表

类别                     地区

持证数量

上期持证数量

本期新增数量

学校成立食管会的数量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学校数量/食安员人数

制定应急机制的学校数量

已评定

A级数量

B级数量

C级数量

待评定

单位数

本期数

较上期变化

本期数

较上期变化

本期数

较上期变化

单位数

南片区

 

 

 

 

   /   

 

 

 

 

 

 

 

 

 

北片区

 

 

 

 

   /   

 

 

 

 

 

 

 

 

 

东陂所

 

 

 

 

   /   

 

 

 

 

 

 

 

 

 

大路边所

 

 

 

 

   /   

 

 

 

 

 

 

 

 

 

龙坪所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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