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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来源: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12-24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案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稽查分局

负责依法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负责依法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三)负责依法拟订、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计划;

(四)负责依法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药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工作;

(五)负责依法受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食品生产监管股

(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二)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

(三)负责食品强制检验工作;

(四)负责监督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的执行;

(五)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和广告监测工作。

    三、食品市场监管股

(一)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二)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三)负责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四、食品餐饮监管股

(一)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综合业务股

(一)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药品标准的执行;

(二)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临床试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三)负责监督管理特殊药品;

(四)负责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药物滥用的监测制度;

(七)负责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八)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九)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库药房;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负责监测药品广告;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十三)负责监督实施经营企业准入条件,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的执行;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十六)负责监督国家化妆品标准的执行;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十八)负责化妆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工作;

(二)依法查处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对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前的现场核查工作。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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