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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连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7-16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2015年连州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文件要求,2015年上半年,我局对我市范围内食品餐饮环节和流通环节的食用油、大米、肉及肉制品等重点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抽样检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样概况

上半年对餐饮环节的11类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了90批次品,合格8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品发现率为1.11%。对流通环节的3种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了63批次食品,合格60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品发现率为4.8%。上述不合格的批次产品均是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餐饮环节

序号

抽检产品

抽检 批次

合格 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

 发现率(%)

1

猪肉

10

10

0

0

2

大米

13

13

0

0

3

生湿面制品

7

7

0

0

4

食用植物油

11

10

   1

9

5

叶菜

12

12

0

0

6

熟肉制品

5

5

0

0

7

煎炸油

9

9

0

0

8

糕点、面包

3

3

0

0

9

果、蔬汁饮料

1

1

0

0

10

酱油

5

5

0

0

11

凉拌菜

14

14

0

0

合计

90

89

1

1.11

流通环节

序号

抽检产品

抽检 批次

合格 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产品

 发现率(%)

1

酱油

13

13

0

0

2

大米

27

27

0

0

3

食用植物油

23

20

3

13

合计

63

60

3

4.8

二、 结果分析

上半年的抽检,除食用植物油检出4批次产品不合格外,其余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其中:黄曲毒霉素不合格1批次;酸价不合格1批次;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1批次;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餐饮环节 

食用植物油共抽检了11批次产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的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超标标准规定: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含量为≤20ug/kg)。

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不新鲜或霉变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单位多为小作坊,工艺落后,既没有检测设备也没有杀菌设备,成品未经过过滤和分离,许多杂质和黄曲霉毒素无法祛除,所以成品油容易受到污染

   (二)流通环节 

食用植物油共抽检了23批次产品,合格20批次,不合格3批次,分别为:酸价不合格1批次;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1批次;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不合格1批次

 1、酸价不合格的原因:由于原料不新鲜、制造工艺落后或是食用油成品存放时间过长,造成脂肪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造成酸价升高超标

2、过氧化值不合格的原因:由于原料不新鲜、制造工艺落后或是食用油成品存放时间过长,造成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引起过氧化值升高超标。

 3、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不合格的原因: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均属于食用植物油中脂肪酸的种类之一,脂肪酸的主要份,原料不纯或掺杂掺假均会造成棕榈酸、硬脂酸、亚油酸不合格 。

三、处置情况 

收到上述食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即对涉事的4家被抽样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上述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我局要求被抽样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召回数量为0。上述4宗案件的涉案货值为525元,我局对其经营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共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8000元。

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我局坚决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予以打击,以全力推动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保障全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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