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季度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定期抽样检验计划的通知》(清食药监食产﹝2015﹞79号)文件要求,2015年第二季度,我局对我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抽样检验,现将抽样检验情况通报如下:
一、 抽样概况
本季度对5类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共抽检了13批次产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3批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抽检了8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1批次,为标签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5%,内在质量合格率100%;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花生油)抽检了5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0%,不合格的2批次产品均是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食品生产企业:
序号 |
抽检产品 |
抽检 批次 |
合格 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产品 发现率(%) |
1 |
谷物粉类制品(如米粉、河粉) |
2 |
2 |
0 |
0 |
2 |
代用茶 |
2 |
2 |
0 |
0 |
3 |
干制食用菌 |
1 |
1 |
0 |
0 |
4 |
糕点类(面包、蛋糕、饼) |
3 |
2 |
1 |
33.33 |
合计 |
8 |
7 |
1 |
12.5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序号 |
抽检产品 |
抽检 批次 |
合格 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产品 发现率(%) |
1 |
花生油 |
5 |
3 |
2 |
40 |
二、 结果分析
本季度产品的定期抽检,除糕点和花生油检出不合格品外,其余产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不合格产品具体分析如下:
(一)糕点类
糕点类共抽检了3批次产品,合格2批次,不合格1批次,为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原因是:反式脂肪酸含量及NRV值标示不规范。
食品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是生产者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在我市,糕点生产企业多为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和经济实力等原因,其解读和应用标准的能力有限,企业普遍存在重质量轻标签的现象。
(二)花生油
花生油共抽检了5批次产品,合格3批次,不合格的2批次,其中1批次为酸价、黄曲霉毒素B1均超标,另一批次为黄曲霉素B1超标。
酸值:是反映油脂新鲜度和是否酸败的重要卫生指标,酸值超标容易引起食用油变质。引起酸值超标的原因一是原料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太长而不断氧化产生酸败;二是原材料花生仁水分过高,加速了油酯酸败。
黄曲霉毒素B1: 标准规定:食用油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含量为≤20ug/kg。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使用了存放时间过长的陈旧花生仁或发霉变质的花生仁为原料生产花生油,生产加工单位多为小作坊,既没有检测设备也没有杀菌设备,成品未经过过滤和分离,许多杂质也无法祛除,所以成品油容易受到污染。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