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红业:
我局于2017年10月10日以(连州)食药监食扣〔2017〕120号《扣押决定书》对(连州)食药监食扣〔2017〕120号《扣押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扣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自2017年12月10日起予以全部解除扣押。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解除扣押决定书》((连州)食药监食解扣〔2017〕12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连州)食药监食解扣〔2017〕120号《解除扣押物品清单》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我局于2017年10月10日以(连州)食药监食扣〔2017〕120号《扣押决定书》对(连州)食药监食扣〔2017〕120号《扣押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扣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自2017年12月10日起予以全部解除扣押。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解除扣押决定书》((连州)食药监食解扣〔2017〕12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连州)食药监食解扣〔2017〕120号《解除扣押物品清单》
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