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要求,推动全市个体诊所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连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清食药监药通〔2017〕177号)文件精神,逐步开展推进我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
3月份开始,该局对连州市个体诊所、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发放了《清远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手册》、《连州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等资料,以及《连州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药房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度牌,并针对实际情况向各医疗机构提出药房遮光、防虫防鼠、增加药品阴凉柜等设施的具体整改要求。截至4月4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卫生站36家次、个体诊所3家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
为加强药房规范化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该局将继续严格执法,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增强做好药械质量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好制度上墙工作,严格按照清远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本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
(综合业务股李凝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