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加强我市经济普查预防风险的能力,确保连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的安全,规范风险应对处置工作程序,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种风险,请各镇乡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数据采集进度和质量。
对于采取PAD方式普查的单位,涉及普查对象填报的项目,必须由普查员到普查单位现场逐一核实并采集数据,决不允许不去现场而编造数据;必须由普查员独立、亲自通过无线网络或统计内网及时报送数据,绝不允许任何人代替普查员报送数据。
二、确保数据处理安全可靠。
1.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将《国家统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
2.加强对原始资料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复制、对外提供审批流程和授权机制,防范数据被个人擅自复制、留存或对外提供。
三、规范普查数据发布。
1.依据《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统字〔2018〕76号),对拟发布的数据提早明确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人员范围,并报保密部门备案。发布数据前,要认真分析研究数据发布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制定针对性强的预案,按规定提前公布数据发布时间,做好数据的解读和说明工作。
2.在国家发布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之前,各地区不得提前发布本地区的经济普查数据;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发布经济普查公报,应当经上一级经济普查机构核准。
3.不得公开发布、对外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和单个普查对象的数据。
连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