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连安办〔2012〕1号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和寒假
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印发连州市学生接送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1〕97号)的部署,2011年11月21日起,市政府组织安监、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全市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前段时间的治理,我市学生接送车使用单位和学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学生接送车超载及其他交通违章行为明显减少。但学生即将放寒假,正是学生接送车辆接送学生的高峰期,为防止超载、超速和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治理效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必须进一步严格学生接送车源头管理。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租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接送学生。特别是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与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
二、必须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对学生接送车及其驾驶人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检查学生接送车车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超载、超速、不按规定投保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要检查学生接送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驾驶资质。严禁使用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不发生车辆接送学生造成的事故。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认真排查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强化早、中、晚三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查力度,对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并通报有关部门,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身安全。
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教育局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和幼儿园,按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