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对照《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的考核内容,认真细致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及措施的落实,以迎接省安委会、清远市安委会的督查。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清远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部署,推动我市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各镇(乡)政府、各部门进行全过程的督查,全面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隐患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市领导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的工作汇报。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是否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是否开展全面检查并强化全过程督查;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全覆盖”、事故隐患是否“零容忍”;开展大检查宣传发动,鼓励群众举报和对举报的查处情况。
(二)“打非治违”和挂牌督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是否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理;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建立档案情况;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挂牌督办、跟踪整治。
(三)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对事故善后是否妥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查处情况;防范措施或建议是否得到落实。
(四)相关部门检查督查情况:对本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是否组织排查;安全监管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检查督查方案,是否开展专项督查;对本系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挂牌督办、跟踪整改。
(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全面、彻底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建档,是否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如实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是否开展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大中型工程防汛物料储备是否达到储备要求;是否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工作机制。
三、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对象:镇(乡)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督查范围:连州市辖区内镇(乡)政府、市直单位、企业。
四、督查时间
以市安委会名义组织2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督查12个单位。至少进行两轮督查,分别于7月中下旬和9月上旬实施。
五、督查组组成
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伯伦为督查总指挥,安委会副主任、市府办副主任何仁辉和市安监局副局长沈学艺为副总指挥的综合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安委会名义组织2个综合督查组,市监察局、市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分别安排1名科级领导(不含非领导职务)担任组长,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各安排1名业务骨干担任组员。市安监局安排2名科员担任各组联络员。
具体分工:
第1组:负责督查连州、九陂、西江、龙坪、星子、大路边、东陂、保安、丰阳、西岸、瑶安、三水等12个镇(乡)政府。
组长单位:市安监局
组员单位:市人社局
联络员:市安监局科员 陈兵
第2组:负责督查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环保局、教育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政局、水务局、经信局、文体旅游局等12个单位
组长单位:市监察局
组员单位:市总工会
联络员:市安监局科员 陈先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和督查组的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综合督查方案和国家、省的工作部署,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镇乡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明确任务,合理安排。每个督查组对被督查的单位至少进行两轮督查,抽查重点企业不少于3家。第一轮督查要在
(三)细化计划,严格考核。各督查组要根据综合督查方案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结合被督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计划,进一步细化督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行程安排,并报市安委办备案。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组长要组织督查组人员认真总结被督查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真实、客观填报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见附件),并提出考核成绩,连同督查报告一并报市安委办。
(四)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服从组长安排,深入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督查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安排。
附件: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等 次 |
扣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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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
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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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 |
30分 |
根据综合督查掌握的情况,对照具体督查内容,集体讨论决定。 “很好”:得分占分值90%以上; “好”:得分占分; 值80%—90%;“一般”:得分占分值70%—80%; “差”:得分占分值7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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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非治违”和挂牌督办的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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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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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部门检查督查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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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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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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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