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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安监局创建平安连州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6-0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连州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强化企业安全监管,为努力实现我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连州”的奋斗目标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开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平安建设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明确目标,奋力拼搏,不断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推向深入,为实现我市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连州”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清远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解决好由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社会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冯广深局长为组长,沈学艺、黄建波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一岗双责”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死角和盲区;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和奖罚等各项措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声势更浩大、效果更明显的社会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一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企业负责人、特殊工种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资质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大力推进全员培训工程,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和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的培训措施等方式,保质保量地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水平。

(三)抓好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危化、建筑、商贸、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对存在较多漏洞和死角、事故仍然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确定一批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实施挂牌督察,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检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高密度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尽早整改。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处罚;对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按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惩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提升镇级安监站在安全生产监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和地位。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打牢安全监管基石。一是建立健全市、镇乡、企业三级监管网络,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建档、跟踪督促、整改销案等一系列监管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配备安全监管装备,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引导、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改善生产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六)发挥联合执法作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协调交警、消防、交通、质监、住建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共同监管。监管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努力做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注重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监管有效实施。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镇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评先的资格。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安委办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结果及时给予通报。三是建立亮牌警告制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镇乡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未整改完成的实行红牌警告。同时,对红牌警告的单位和负责人,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是建立举报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调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的积极性。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注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自身能力建设,一方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协调、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其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从而打造一支真正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技术精湛、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九)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关的内容,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创建“平安连州”提供安全保障。

 

                                         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三年六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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