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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3-26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清远民族工业园,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内我市将出现明显降水和强对流天气,是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高峰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市政府已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当前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各项要求,吸取东莞320冰雹灾害事故教训,采取紧急措施,全面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要部位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站在防汛抗灾第一线,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完备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切实做好因台风、强降雨、冰雹、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恶劣天气安全管控

    (一)各镇乡政府要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加强防洪和防治水工作,加强对矿山排土场、塌陷、积水区及周边地表水系的巡检、排查,尤其要加强地下矿水量观测,做好疏水与排水系统的检查维护。露天矿山在雨水期间严禁施工生产;受洪水威胁的地下矿山,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二)各镇乡政府和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庄、学校、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巡查、监测监控,落实防溃坝、坍塌、滑坡及泥石流措施。

    (三)住建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控,全面检查墙体及塔吊、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发现问题或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作业。

    (四)农业部门要督促渔业船舶及作业人员做好防台风、防风暴潮的准备工作,强化相关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撤出水上作业人员。

(五)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强重点路段、桥梁、渡口的监控,确保安全。

(六)教育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水坝、河道防洪工程的监测监控,对有威胁的山塘、水库、水坝要做好加固、泄洪等应急防范措施。

    (八)其他各行业(领域)企业,都要结合实际,强化落实,下大气力做好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值守,切实做好预警预报预防工作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特别是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实现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等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提早做好台风、强降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四、强化保障,切实做好应对工作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应急保障和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搞好日常演练,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组织好救援力量,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指挥,科学安全施救,一旦发生事故,真正做到有序、有力、有效救援。

    五、强化问责,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对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一定要查明原因、搞清情况、总结教训。凡因重视不够、防范不力而导致的事故,都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三年三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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