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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5-1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4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20144201730分许,连州市海润清华园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一工人在15层脚手架进行外墙施工时,不慎失足跌落至地下室顶板,经抢救无效死亡2014511上午11时左右,连州市磊鑫化工原料厂一名工人在选石车间用扫把清扫滚轴时,不慎随扫把被滚轴卷入,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作业现场督查不力,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较差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以事故案例为教训,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各镇(乡)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这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在企业职工中开展事故案例安全警示教育,做到事故教训要刻骨铭心,预防措施要严密有效,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管理

各镇乡、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工厂加工企业和工程建设等单位认真开展作业场所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对作业场所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严肃查处“三违”行为;要加大对事故易发频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力度,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测检验的设施设备的,要坚决责令清出工地或停止使用;对危险工序、工段,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三、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镇乡、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的企业提请政府依法关闭取缔,真正体现行业监管的作用。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作业现场带班制,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决策指挥权;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不走形式和过场,严把培训教育质量关,做到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问责
   各镇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一经发现,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责任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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