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州市2015年元旦至清明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7-23 17:12:5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连州市2015年元旦至清明节
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连州市2015年元旦至清明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连州市2015年元旦至清明节期间打击非法
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梅州兴宁市“12·26”民宅私藏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2号)、《关于梅州兴宁市“12·26”民宅私藏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粤安办明电〔2013〕56号)等文件精神,据各地反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同时,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经营秩序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清远市委、市政府和连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形势与秩序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地域、重点对象、重点非法违法行为
重点地域:对烟花爆竹经营店铺和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包括民宅、山林等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或设施)。
重点对象: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对象以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零售业主为重点。
重点非法违法行为: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无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或超范围经营的;
2.向未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采购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
3.或仓库安全设施、内外安全距离不合规定的;
4.无配送服务能力和无特种配送车辆的;
5.仓库超量储存的,以及将批发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和将仓库租给个人的;
6.没有建立产品进出库购销流向台帐或帐物不符的;
7.未按有关要求使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的;
8.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
(二)零售经营户:
1.无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的;
2.零售经营户超量存放,以及进行批发业务的;
3.零售户周边
4.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5.没有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6.销售无安全生产许可生产企业产品的;
7.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三、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成立清远市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
组 长:黄国军(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陈国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陈孝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雄锋(市工商局副局长)
胡文锋(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欧阳祥识(市安监局危化和职业卫生监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欧阳祥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内,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信息收集。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镇要迅速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组,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准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尤其要对黑恶地霸、组织非法生产经营的,公安派出所要与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抽调力量,“准、狠、严”地予以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查处;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规经营企业一律实施扣证,并做好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监管;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并严肃追究监管不力、放任自流、以及明管私护捞好处的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对长期“私炮”泛滥的乡镇的主管单位责任人实施约谈及问责,对因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从严处理。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准入,进行示范创建,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安全设施保障、自我保护保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经营安全。
(五)各镇(民族乡)、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开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分别于
附件1:连州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连州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 单位 数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 (次) 检查企业 (合计) 家 其中 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家 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家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个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点 个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点 个 其他企业 家 发现隐患 处 发出整改指令书 份 强制措施决定 条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家 提请关闭 家 立案数 件 经济罚款 万元 新闻报道 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