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
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企业自主管理安全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有利于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利于从思想、制度、管理等方面提升企业的安全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部门应深刻理解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大力推进企业创建,提高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坚持“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部门应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O15〕55号)精神,督促所管辖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各行业、领域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三是清远市已明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明确要求年底前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00%达标,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60%达标,尤其是永和等5家规模以上企业(见附件2)。
该项工作事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领导的年度考核,希望各主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切实督促企业按时达标。
附: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O15〕55号)
2、连州市纳入清远市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5家企业名单
连州市纳入清远市重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5家企业名单
1. 连州市祥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2. 连州市连胜塑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连州市海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 连州市凯恩斯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5. 连州永和玩具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