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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安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粤安监﹝201755号)的要求,决定在清明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

    二、重点检查的内容

  (一)批发企业安全管理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2.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了依法整改。

  3.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储存、经营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是否存在库内产品堆码不整齐(无划有标志线)、搬运通道不畅通(小于1.5米)、堆垛无间距或间距不足(小于0.7米)、超高(成品超过2.5米)、靠墙(距墙小于0.45米)、超量等行为。

  5.库房内是否储存超标、贴牌、假冒、不合格产品,以及将执法收缴产品、过期或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

  6.是否在仓库内拆箱、分装和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库房等违规行为;仓库内是否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7.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每批次购买产品均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且合同中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8.是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19593-2015)等有关规定,是否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礼花弹、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组合烟花产品与包装(含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间增加垫板、筒体之间安装隔板和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的产品。

  9.购进产品时是否依法开具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按许可的品种、数量购进相应产品以及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

  10.是否按照要求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在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真实录入烟花爆竹入库、出库(配送)等数据,并保持系统数据与仓库内实物库存帐物相符,库存产品按规定粘贴产品流向登记标识码。仓库现场网络是否畅通,能够通过流向标签查询到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含药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11.是否存在向未取得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批发烟花爆竹的行为,是否存在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行为。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管理情况。

  1.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2.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员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零售场所是否落实了值班值守制度。

  3.是否存在与居民居住场所不在同一建筑物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4.周过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院、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是否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是否存在生火、抽烟等明火以及电线、灯具不合格等隐患;零售场所是否配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及非法产品问题;是否存在销售超规格、超药量产品问题;是否存在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问题。

  7.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是否超高;存放产品总药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

  8.产品包装标志是否符合GB10631的要求;产品是否粘贴登记标识码。

  9.烟花爆竹采购进货渠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超库存量采购和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落实责任。各镇(乡)要迅速将此次检查督查工作要求传达至所有烟花爆竹从业单位。首先要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面排查情况、落实整改方案、检查整改结果。

  (二)现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请各镇(乡)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市场稳定有序。

     附件:(清安监〔2017〕39号)转发关于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doc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督查的通知.pdf

                                                                                      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322

   

 

 

 

 

 

 

 

 

 

 

 

 

 

 

 

 

 

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3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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