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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16:52:0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文件规定,经核查,同意连州市妇幼保健院变更相关信息的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1

连州市妇幼保健院

法定代表人

魏国良

冯旭

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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