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要求,在全市住建领域内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
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对存在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的行为,要立即整改;对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进行清理。
为扎实推进治理工作,清理废除妨碍构建统一开放建筑市场体系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各企业如发现问题,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763-6623941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9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