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连州市政府《印发连州市“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0] 90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开展建设系统“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到2月15日为排查整治阶段,2月15日至2月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二、各施工现场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消防大队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要求进行排查和整改,并落实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措施。
三、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检查重点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经消防审查合格图纸施工等,确保春节期间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四、我局将结合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联合市消防大队开展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对不落实消防措施和整改不彻底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进行严厉处罚。
五、2月15日至2月28日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施工现场消防进行检查。
六、各监理单位要做好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的监管。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