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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1-01-14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施工企业、外地驻连企业及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清远市住建局等有关文件及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节日期间施工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企业应立即开展节前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监理要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危险部位及2010年年终质量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2011121日前书面汇报到市质安监督站。

    二、由于近期天气寒冷干燥,要特别注意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强化隐患排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及时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劳资纠纷,合理安排工人分批返乡。

    四、春节放假期间做好工地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避免财物损失。

    五、春节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项目必须在2009125日前,将项目部春节期间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方案、施工部位等内容报送到市质安监督站备案。

    六、我局定于2011121日起开展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工地和企业将进行严肃处理。

    七、为落实春节期间值班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畅通,要求各企业于2011125日前将节日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书面汇报到市质安监督站。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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