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清建[2011]132号)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用工情况,经调研及测算,自
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人工动态日工资单价为67元/工日。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人工动态日工资单价按一类工50元/工日、二类工48元/工日、三类工46元/工日、四类工44元/工日执行。
三、实行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实行可调价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按形象进度进行调整。
二0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