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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1-09-09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清建[2011]132)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用工情况,经调研及测算,自201191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人工动态日工资单价为67/工日。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人工动态日工资单价按一类工50/工日、二类工48/工日、三类工46/工日、四类工44/工日执行。

三、实行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实行可调价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按形象进度进行调整。

                           

 

0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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