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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2-04-0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施工企业、外地驻连企业、各监理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和夏季施工高峰期,酷暑高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加之雷雨、台风、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频繁,为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要予以高度重视,不得有丝毫松懈,必须把切实做好汛期和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监理单位要对汛期和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落实,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随着我市汛期的来临,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把预防深基坑坍塌、高边坡崩塌、建筑临时围墙倒塌、施工起重设备和外脚手架的坍塌作为汛期施工的监控重点,加强对深基坑、施工基础设施、土石方施工的建设工程(包括闲置工地)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在建工地施工项目部要按照《连州市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连州市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施工安全指引》要求进行各种气象条件下的建设施工。

四、各施工企业及在建工地要加强对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能受强对流天气影响而导致群死群伤的在建工程危险部位加强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1、重点检查地处闹市区、人群密集地段的在建工程;

2、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地下暗挖、大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高层外墙脚手架,以及散装水泥罐、工地围墙等临时设施的抗雷雨大风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

3、重点检查建筑工棚等临时宿舍是否设在地势较低的高边坡底等危险区域,是否满足抗风排涝的要求;

4、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防汛物资配置情况;

5、在雷雨大风过后,施工企业要重点做好对建筑起重机械、高层外墙脚手架、深基坑、地下暗挖以及建筑工棚、工地围墙等的安全状况的检查,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

6、一旦发现存在重大险情,必须按照“科学抢险、安全施救”的原则,迅速组织排险工作,立即将危险区域内的施工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并迅速将险情上报有关部门。

五、各施工企业及在建工地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相关防暑降温措施,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饮水、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等工作,设专人负责跟踪措施的落实,切实改善工人作业、生活环境:

1、要妥善安排施工计划,注意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不得盲目地抢工期、赶进度,高温期间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2、要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特别是气温达到35°C以上时,要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期露天作业,宜采用“提早上班、推迟下班、午休延长”等措施;

3、要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供应足够的防暑降温茶水等清凉饮料;

4、要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5、要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6、要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

7、要做好年纪较大(50岁以上)、身体状况不佳人员的施工作业安排,适当减轻工作强度,严格控制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深基坑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防止中暑事故发生。

 

8、气象部门发布39℃以上高温天气预警时,应停止一切户外施工作业。

 

七、各施工企业根据夏季施工特点,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专人跟踪预防措施的落实;各在建工地还可以适时组织开展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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