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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3-12-3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这段时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火灾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3〕153号)和清远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清建〔2013〕280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将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3月底这段时期列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防护期,切实加强这段时期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 全防控工作检查方案》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2月31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检查方案
 
201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这段时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火灾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3〕153号)和清远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清建〔2013〕280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将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3月底这段时期列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防护期,切实加强这段时期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以落实有关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实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火灾防控目标,我局成立消防安全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工及组成如下:
组  长:陈亚云(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吴成伟(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梁励辉(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
成  员:何志平(住建局执法监督股股长兼工程质量监督 
        站站长)
        文昌俊(住建局建设管理股股长)
        张  勇(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
(二)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
(三)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可有效使用。
(四)建筑电工以及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接受了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五)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明火作业前,是否已消除周围可燃物,落实明火作业监护人员的措施,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
(六)工地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工人宿舍区是否有专人负责防火管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取暖电器的隐患。
(七)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
(八)根据施工消防的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专门开展了加强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并组织开展消防救援演练。
四、工作任务
鉴于火灾防控重点防护期时间长,全市住建系统火灾防控工作分两个阶段部署开展:
第一阶段是从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春节前,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在2014年1月5日前完成对房屋市政工程消防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这次自查自纠情况报送我局质安监督站。
第二阶段从2014年春节至2014年3月底,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第一阶段检查发现的消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再次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回头看”。我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也将接受清远市住建局检查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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