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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总平面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来源: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9-08 15:16:4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增加透明度,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连州市鸿创新型材料制造项目-罐区

  项目位置:连州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内JX-A-02-01地块

  申报类型:总平面方案调整

  项目基本情况: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建设计划,本期申报总平面方案调整,新增水泥罐区,占地面积共676.60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7日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意见收集电话:0763-6637797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连州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bmxz/zfxt/qymzgyyglwyh/jbxx/)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园区审批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附件:连州市鸿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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