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环境监察分局、监测站:
根据2010年3月16日局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和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质量和科学性,建立和完善集体把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重大、重点和敏感建设项目环保审查与审批的分离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成如下:
组 长:唐选政
副组长:曾庆东、黄益彬
成 员:贺广雄、唐先明、黄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贺广雄同志兼任。
审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审定重大、重点或敏感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2、审定重大、重点或敏感建设项目的环评等级及审批级别。
3、审定重大、重点或敏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质量以及审查审批意见。
4.审定重大、重点或敏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
审查程序:
1、局技术管理股应把关进入项目审查、审批程序的项目的基本条件,确实做到行政提速又应审尽审。
2、由局技术管理股先对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竣工环保验收材料进行审查。
3、技术管理股将审查情况向局长报告,提交局审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
4、审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须由2/3以上成员参会方可开会,会议按实到人数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审查意见;会议时间原则上定在周一上午。
5、项目审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之前,由技术管理股准备好项目相关材料供审批审查领导小组成员审核,小组成员填写评审意见表。
6、审批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的审查意见,由局长负责签发,由技术管理股按审查意见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备注:重大、重点或敏感建设项目包括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②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专项评价报告的项目;③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④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矿山、畜禽养殖等敏感项目以及公众争议较大的项目。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