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处置镇域突发性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保持良好社会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进一步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我镇成立保安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下设8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赖雪辉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黄育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刘石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四为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余继伟 (党委委员)
潘爱萍 (党委委员)
黄国欣 (党委委员)
邓家平 (党委委员)
陈庆云 (副镇长)
谭月龙 (副镇长)
成甫莲 (副镇长)
成 员:谭 霞(党政办主任)
黄明康(综治办主任)
雷建勤(农办主任)
邹日雄(规划办主任)
曹红娥(计生办主任)
何带群(经发办主任)
钟方来(社事办主任)
镇机关单位负责人
镇政府干部职工
派出所全体干警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主任均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
主任由余继伟同志兼任。
一、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设置
1、协调指挥小组
组 长:黄育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谭霞(党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
2、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余继伟(党委委员)
副组长:何带群(财政所长)
钟方来(民政办)
成员单位:财政所、民政办、事故地点就近企事业单位
3、保卫安全小组
组 长:曹四为(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邓家平(武装部长)
副组长:黄明康(综治办主任)
成员单位:综治办、派出所、镇专职巡逻队、村义务巡逻队、镇民兵应急分队
4、医疗救援小组
组 长:潘爱萍(党委委员)
副组长:欧阳勇(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保安卫生院
5、现场救援处置小组
组 长:根据事件方向、副指挥长分工确定
副组长:武装部长、办公室主任(根据事件主体方向而定)
成员单位:事件主体的主管办公室、民兵应急分队
6、善后处置服务小组
组 长:由总指挥长根据处置需要指定一名副指挥长负责
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及其他相关办公室
7、通讯小组
镇当日值班组,组长由带班领导兼任。
通讯组凡接到事故电话、应急救援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未到政府或事故现场之前,由通讯组值班领导负责应急指挥,当正、副指挥长(其中一名)到达后,负责应急指挥的值班领导应及时向其汇报全面情况,从此时起应急救援的一切行动由指挥部最高领导指挥。
8、宣传新闻组
组 长:余继伟(党委委员)
副组长:谭霞(党政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事件主体的主管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职责
(一)总指挥长职责
1、掌握全部实情,决策是否启动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调动应急处置队伍赶赴事故地点。
3、检查救护和有关单位、人员执行任务的情况。
4、听取事故人员的汇报和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的意见,根据情况变化,补充新的措施,制定新的应急方案。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向有关单位、人员宣传消除警报,并下令恢复秩序和生产。
(二)常务副指挥长职责
协助总指挥长工作,并在总指挥长不在单位时,代理总指挥长职责。
(三)副指挥长职责
1、掌握全面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为总指挥决策方案提供充分依据。
2、听取事故人员汇报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意见,根据事故情况变化提出补充措施和应急方案。
3、现场指挥救援、处置工作。
4、记录应急救援的全过程。
5、副指挥长根据各自负责内容,协助总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现场指挥、调动、处置事件。
6、总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不在单位时,代行其职(按事件方向决定)。
(四)协调指挥组组长职责
按照指挥部和总指挥长的部署,指挥协调各副指挥长、各组长和各应急人员工作,组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受总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委托,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五)现场救援处置组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带领救护队员完成救护任务。
2、进入事故地点处理问题要坚决果断,及时向总指挥长汇报情况。
(六)安全保卫组
服从使命听从指挥,带领组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和无关人员,保护现场,稳控事态,并及时向总指挥长汇报情况。
(七)医疗救援组长职责
1、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带领医院人员及时进及事发地点,开展抢救伤员工作,并及时与医院联系。
2、及时向总指挥长和现场指挥汇报情况。
(八)后勤保障组长职责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将救护所需人员送达事故地点,将保管员送达医院进行急救。
(九)善后处理服务组
1、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情绪。
2、组织人员抢救和护理遇难人员。
(十)。通讯组长职责
1、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
2、负责协调应急指挥。
3、保证事故现场与上级领导的事故情况的联系报告,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上传下达。
(十一)新闻宣传组组长职责
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对外公布情况,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告情况,审核上报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计生办,由曹红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63--6221186。
保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