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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安镇实施农业“三品”工程奖励方案


来源:连州市保安镇 发布时间:2015-01-0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围绕特色精品农业的发展,按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的目标,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视农业品牌的创建工作,以品牌促规模,以品牌拓市场,实现农业品牌效应。结合市有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将对推进农业“三品”工程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实行奖励。

一、通过各项农产品认证奖

(一)有机食品认证奖

1、奖励对象:为各类农产品有机食品认证(不含有机转换证书)的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

2、认定条件和标准:在我镇政府建立相应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国家有机食品有效认证机构,而且通过人工种植有机转换期满后,取得当年有效证书(野生植物除外),以证书为准。

3、申报认定:由各企业或组织直接向镇政府农业办申报,经镇农办审核后报镇政府确定。

4、奖励标准: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当年产品,在其认证有效期内,镇委、镇政府对其生产企业或组织予以表彰,并给予5仟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绿色食品认证奖

1、奖励对象:各类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

2、认定条件和标准:具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菜蓝子生产基地等的企业或组织,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并取得当年有效证书,以证书为准。

3、申报认定:由各企业或组织直接向镇政府农办申报,经镇农办审核后报镇政府确定。

4、奖励标准:对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当年产品,在其认证有效期内,镇委、镇政府对其生产企业或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3仟元,AA级认证产品奖励5仟元。

(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奖

1、奖励对象:各类农产品无公害认证的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

2、认定条件和标准:农产品种养生产基地企业或组织,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取得当年有效证书,以证书为准。

3、申报认定:由各企业或组织直接向镇政府农办申报,经镇农办审核后报镇政府确定。

4、奖励标准: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当年产品,在其认证有效期内,镇委、镇政府给予1仟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创建农产品名牌产品奖

(一)获得国家、省级、清远市级名牌产品类

1、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奖励3仟元;

2、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奖励3仟元;

3、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奖励2仟元;

4、获得清远市级名牌产品的奖励1仟元。

由镇农办审核后报镇政府审定。

(二)农产品溯源著名商标奖

1、创建农产品条形码或二维码溯源体系建设,由镇委、镇政府对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仟元;

2、获得当年著名商标在其认证有效期内,由镇委、镇政府对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2仟元;

由镇农办审核后报镇政府审定。

三、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奖

(一)获得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3仟元。

(二)获得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2仟元。

(三)获得清远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1仟元。

由镇农办、镇财政所审核后报镇政府审定。

四、附则

本方案从201511日起执行,至20161231日止,由镇农办负责解释。

 

 

此页无正文

 

 

 

保安镇人民政府

201511

 

 

 

 

 

 

 

 

 

 

 

 

                                                     

保安镇党政办                       201511日印发

附件

连州市实施农业“三品”工程奖励预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备考

1

有机食品

2

10

每年度

2

绿色食品

2

6

每年度

3

无公害食品

4

4

每年度

4

各级名牌产品

3

6

每年度

5

溯源、著名商标

6

6

每年度

6

农业龙头企业

5

8

每年度

7

 

 

 

 

8

 

 

 

 

9

 

 

 

 

10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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