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连州市大路边镇常岭化工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州市大路边镇常岭化工厂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1日;
公告单位: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公示地点:政府信息网站、现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3-6382321
一、编制目的
《连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连州市着力打造以清远民族工业园为研发中心,以连州市新材料产业基地为下游产业发展平台的高端产业园区,以大路边和星子镇为硅灰石基地,龙坪和西江镇为碳酸钙基地的“一中心一园区两基地”格局的非金属矿产业专业市。
连州市大路边镇非金属矿资源丰富,是硅灰石重点发展区域。本次规划结合企业的改扩建需求,围绕“一中心一园区两基地”的发展格局,推进大路边镇“两矿”行业集聚发展,拓展非金属矿产业链,提高矿产资源附加值。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7)《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8)《清远市工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2012);
(9)《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10)《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
(11)《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12)《连州市大路边镇总体规划(2015-2035年)》;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连州市大路边镇区西侧,北邻国道107,总面积3.38公顷。
四、规划原则
1、综合效益原则
突出经济与生态环境综合效益并重的理念,强调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可操作性原则
重视规划的可操作性。一方面,注重与上层次及相关规划的协调,落实相关管控要求。另一方面,结合地块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与设计,同时规划要保持一定的弹性,兼顾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提高实施的可操作性。
五、功能定位
根据《连州市大路边镇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发展战略,大路边镇依托境内丰富的非金属矿资源,推进“两矿”产业全面向深加工、精加工发展,提高矿产资源附加值,使“两矿”行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成广东著名的硅灰石产业基地和粤北工业强镇。
基于以上分析,本次规划的功能定位为:大路边镇非金属矿物制品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