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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


来源:连州市大路边镇 发布时间:2014-06-0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等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镇政府同意,从现在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乡村公路的检查,加大对非法经营的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和机动车的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违法上路


行驶行为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对客运车、定点班车的乘客上落,携带物品人员的安全检查;加强对班车、公共汽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校车)的技术检验检查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检查道路的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设置、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设施的检查。各村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人流密集的商场、学校、饭店、医院、网吧等公众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特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落实整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对矿山安全检查。镇安监站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对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机电设备、运输系统、巷道、支架、顶板、梯级、边坡、表土剥离、民爆物品使用和储存管理的检查。预防冒顶、山体滑坡、爆破伤害、通风不良、水害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关闭煤矿和非法矿以及地质灾害的检查。镇国土资源所要组织足够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对辖区内已关闭的煤矿和可能出现非法矿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巡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监控,预防山体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山塘、水库、水渠、堤坝、水电站及其相关施工工程的安全排查。镇水利所要加强隐患排查,对排查

出来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液化气站(销售网点)、供电设施、教育、卫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重点检查。

二、检查形式和具体责任分工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自查、专项检查与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委会、机关企业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工作,镇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到职能部门牵头、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的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由安监站牵头,负责对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点、液化气销售网点和矿山企业、商贸企业、中小企业以及职业危害预防的检查。

(二)由消防部门牵头,负责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重点单位、密集型企业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的检查。

(三)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民爆物品的销售、使用、储存,剧毒品、烟花爆竹的运输和非法生产、加工的检查和侦查。

(四)由交警中队牵头,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检查和落实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负责对道路标志、防护栏设置、危险路段和桥梁的检查。

(五)由国土资源所牵头,负责对临时采石场、辖区内关闭煤矿的检查以及对非法盗采国家资源的矿点检查和查处取缔关闭工作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控。

(六)由规划建设办牵头,负责对在建的建筑施工工程、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等的检查。

(七)由林业站牵头,负责对林场、林区防火的检查。

(八)由水利所牵头,负责对山塘、水库、水坝、河堤、水圳、新建水电站、采沙场、城防工程和自来水厂的检查。

(九)由工商所牵头,负责对个体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的整治以及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查处。

(十)由环保所牵头,负责对工厂、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选矿厂的环境检验检测,对危化品包装物废弃处理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

(十一)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及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

(十二)由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对镇区道路工程清理,对未完成工程危险地点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防护栏,加大对乱摆乱占街道的秩序整治,确保镇市区街道交通畅通。

(十三)由供电所牵头,负责对变电站、电力设施、水电站、工矿企业和农村用电、在建电力工程的检查。

三、检查要求

(一)各村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亲自组织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好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人员、经费“三到位”,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村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做好复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危险性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企业(场所)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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