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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边镇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来源:连州市大路边镇 发布时间:2015-04-07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大路边镇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

经营行为工作方案

 

为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按照“以清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继续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协作和联动,形成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使全市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合法经营得到有效保护,安全隐患得到根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查处取缔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整治步骤

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各村委会、相关部门通过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扩大知晓面。要通过媒体宣传、发布公告通告、举报渠道、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增强广大经营者自觉守法、消费者自觉抵制无证无照经营的意识,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准确把握无证无照经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第二阶段:疏堵结合,分类整治阶段(2015年4月26日至11月9日)。

村委会、相关部门要按照排查结果,对无证无照经营相对严重的区域,可经请示政府审批后,成立综合执法队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无重大危害且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坚决查处取缔。在整治行动中,要把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治理方法,总结提升推广全市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建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工作架构和工作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本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综合治理工作,我镇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行动,成立大路边镇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和部署下一步阶段工作。

    (二)联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我镇依照《广东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条例》《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清远市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清单(2015)》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各村委会、部门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时,必须积极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对超出职责范围的,按照连州市2015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并抄送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协调处理。我镇相关部门、村委会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并在大路边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下,在治理中发现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或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供水、供电、通信部门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提供供水、供电、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对严重危及社会公众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的,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

)方法明确,整治落实到位。在综合整治行动中,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规范工作。加强引导,督促和帮助具备条件但未申领证领照的经营户办理证照,合法经营。特别是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弱势群体办理证照,在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中规范经营行为;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整改不到位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行严厉查处取缔。

)依法行政,有责必究。在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中,我镇相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镇政府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建章立制,实施长效监管。在村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建立了监督举报机制,设立专门举报电话,举报电话:6382301,并在显眼位置张贴公布,加强社会力量对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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