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有关部门:
《大路边镇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2016”专项行动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经济发展办反映。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大路边镇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2016”
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广东省海警总队筹备组 广东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春雷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署缉发字〔2016〕15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决定在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雷2016”专项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一是持续保持打私成品油走私高压态势,强化水陆封堵,切断运输、销售链条,净化成品油市场,有效震慑走私分子。二是发挥刑事执法手段优势,密切配合,查处一批危害大、隐藏深的成品油走私犯罪团伙,端掉一批走私窝点。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探索建立相关职能部门水陆联动打私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区域联勤、勤务联勤和重点时段联勤的主动型打击走私工作模式,提升打击走私整体合力。本次专项行动打击目标除成品油外,还包括冻品、烟草、电子产品、毒品、枪支弹药等。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镇“春雷2016”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由镇长欧阳俊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镇经发办、农办、规划办、食品药监所、派出所和星子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镇的行动部署,集中开展“春雷2016”专项整治行动。
(二)镇“春雷2016”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行动组
陆路查控组,由规划办牵头,配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工商所、经发办、派出所等单位负责连州辖区高速公路及重要国道的查控。对有准确情报来源的,可按有关规定设卡查。对涉嫌运输走私成品油的车辆要跟踪追击、分析摸查,搞毁非法储油窝点。
油库、油站清查组,由经发办牵头,配合市经信局,联合派出所、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镇内油库、油站的摸排和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成品油、经销产品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及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成品油等行为,对经营非法进口成品油的油站和经营者应依法处理。
水路整治组,由农办牵头,配合市渔政大队,联合规划办对连江水域“三无”船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和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三无船舶”、外地作业渔船走私成品油。
三、行动步骤
“春雷”行动自2016年7月开始至2017年3月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开展行动、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底,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充分学习领会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对接单位及时对接工作,开展形势会商,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和建立领导机构。
(二)全面打击阶段(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筹开展工作,加强辖区水陆防控,路上堵截,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积极推动开展清理成品油非法上岸点及地下存储、销售窝点,加强流通环节综合整治。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3月)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全面客观总结,梳理打击走私的成功经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相关成员单位水陆联动查缉和案件侦办工作机制,客观评估“春雷2016”专项行动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行动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发挥各部门执法优势,做好检查督促,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坚持情报先导力求破网除链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走私专业团伙和幕后组织团伙,开展情报经营和纵深打击,建立完善情报合作机制,共同梳理案件线索,开展联合情报经营,摸清辖区走私犯罪团伙、油品集散地、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情况,准确把握我镇成品油走私动态,对经营成熟的走私团伙集中开展收网行动,并按照国家规定和情报费支付制度奖励线人和举报人。
(三)严格纪律要求,确保队伍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肃纪律,落实保密守则,加强队伍管理。要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廉政纪律,切实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强日常演练和平时养成,确保队伍安全稳定。日常查获案件由各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行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群众识别和抵制使用走私成品油,教育引导成品油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支持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成品油走私及非法经营行为,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在宣传工作中要把握好宣传时机,避免打草惊蛇,影响后续行动的部署开展。重大、敏感案件的宣传要按规定报批,涉及参战各方的对外宣传方案要经协商一致、统一口径后实施。
各有关部门针对专项行动建立专门的信息报送机制和信息载体,制定专人负责,于9月11日前通过邮箱向镇经发办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遇重大行动、重要案(事)件随时上报,2017年2月22日前报送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