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相关部门:
根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报镇政府同意,从现在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规划办要加强对国道、省道、县道、乡村公路的检查,加大对非法经营的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墟渡船、农用船、渔船和机动车、船的超载、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违法、违章行为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格对客运车、定点班车的上落,携带物品人员安全检查;加强对班车、公共汽车、幼儿园和辅导中心学生接送车(校车)、搅拌运输车、客运船、旅游船的技术检验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对班车、公共汽车的交接班和回场必检制度,杜绝客运车辆带病运行,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水上运输、横水渡口、渡船、自划船、航道的安全检查。认真检查道路的警示标志设置、防护栏设置、危险桥梁、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安全工作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的检查。由党政办对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园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保证游乐设施、交通工具性能良好,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和控制游人数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节日旅游安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三小”和公众聚集场所,尤其是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对矿山安全检查。镇安监站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对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机电设备、运输系统、巷道、支架、顶板、梯级、边坡、表土剥离、民爆物品使用和储存管理的检查。预防冒顶、山体滑坡、爆破伤害、通风不良、水害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关闭煤矿和非法矿以及地质灾害的检查。国土所要组织足够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对辖区内已关闭的煤矿和可能出现非法矿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巡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和监控,预防山体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山塘、水库、水渠、堤坝、水电站及其相关施工工程的安全排查。镇农办要加强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落实专人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液化气站(销售网点)、供电设施、教育、卫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重点检查。
二、检查形式和具体责任分工
这次检查采取自查、专项检查与组织督查相结合。我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置好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工作。
我镇党委、政府要牵头,负责对辖区的工厂、矿山、商贸企业、农村消防安全、公路两旁乱摆乱占的清理整治。加大对非法采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关闭煤矿的巡查监控,落实层层监管责任。
三、检查要求
(一)我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亲自组织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制定好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人员、经费“三到位”,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我镇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做好复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危险性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企业(场所)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
我镇有关单位要对这次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总结和对照附表要求如实填报。9月29日将工作总结、汇报表书面报镇安委办(联系人:吴庆辉,联系电话:6382301)。
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报表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