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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路边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大路边镇 发布时间:2018-03-0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大路边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村委会有关部门

    为保障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让全人民过上平安祥和的佳节,在新年到来之际,全要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18日至20182月25

    二、检查方式

    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和食安办,按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三、检查重点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以食用油、糕点、米面、饮料、酒类、散装食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农贸市场、食品批发部、酒类专卖店、蛋糕店、超市、酒店、宾馆、熟食摊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学校饭堂和夜宵摊档、游客集中地区的“农家乐”、小食品摊点、小食品商店、小餐馆、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对各单位食品质量、生产储存销售环境、食品购销渠道、原料和成品质量、索证索票、台帐管理、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逐项认真检查,对节日期间群众重点消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要突出抓好分散在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堂、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整治,清除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要抓住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食品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加大被各级通报的检测有问题的产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熟肉制品市场监管,要抓好食品包装、商标、标签标识的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活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食安办、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以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态度做好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全覆盖,认真做好记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不徇私情,不走过场,确保检查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食安办、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依法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特别是涉及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的更要加大处罚力度,绝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曝光。

    (四)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元旦春节期间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积极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旅游景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引导群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食安办、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反馈元旦和春节期间的专项检查行动的情况。食安办、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检查情况,于20182月26日前把元旦和春节期间开展的专项检查行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镇食安办。

    联系人:梁锦标,联系电话:6382301。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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