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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路边镇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大路边镇 发布时间:2017-07-14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

根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连州市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府办〔2017〕52号)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我镇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相关意见和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

在现有参保缴费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积极组织参保人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费续保,确保在2017年10月31日前全镇适龄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率达95%以上。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1、加强领导,整体推进。各村委会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做到书记、主任亲自抓,包村干部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派发宣传单等方式,让广大城乡居民更深入地了解此项政策,进一步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续保意识,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规范经办,完善服务。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及时将代收的参保费缴到指定账户,严禁滞留、挪用,并加强与镇劳动保障所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的沟通协调,完善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4、加强督办,严格考核。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周对各村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各村委会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三、奖罚方案

为完成市下达给我镇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和提高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奖罚方案如下:

我镇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村委会为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给我镇的任务分到各包村的镇村干部,具体到责任人,此项工作结束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包村的镇村干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完成镇下达任务数95%以上(含95%)但不到100%的,按实际参保人数发放3元/人的工作经费给包户村干部。

(二)完成镇下达任务数达到100%的,按实际参保人数发放5元/人的工作经费给包户村干部。

(三)没有完成镇下达任务95%的包户村干部不发放工作经费,另按距离任务数95%的人数按照3元/人的标准处罚该包村村干部,并按《大路边镇2017年度村“两委”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相关处罚。

(四)没有完成镇下达任务95%的包村镇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先评优,并按《大路边镇政府2017年干部、职工工作岗位责任制》执行相关处罚。
    (五)镇政府每周对各村委会完成任务进度进行统计排名并在全镇通报,对于工作不力、进度落后的村委会和包户干部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附件:大路边镇2017年各村委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数及进度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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