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处置好森林火警、火灾,把本镇的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清远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镇森林防火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并监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措施的实施;
2、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
3、组织制定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组织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预防工作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5、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6、组建和培训森林防火队伍;
7、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职能分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林业工作站: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农村生产用火管理制度。发布森林火警信息,搞好值班调度和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护林员和森林防火专业队培训,负责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武装部: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小分队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
党政办:保持与火灾现场及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物资、交通保障。
文化站: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通过广播、标语、电视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教育全镇人民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按照规定公布森林火灾信息。
社会事务办:负责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
经济发展办:协助做好受灾伤残职工的就业安置,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
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学校: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
二、森林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森林火警、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按起火地点、燃烧时间、危害程度及扑救情况实行市、镇、村三级指挥,各负其责,逐级行使职权。
1、Ⅰ级预案,由发生森林火警的各村处理。
①一般的初发森林火警,面积在5亩以下;
②村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主要由火源点所在村负责组织指挥扑救,邻村(场)应积极组织支援和协助火源的村扑救。
2、Ⅱ级预案,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统一处理,村配合。
①森林火警、火灾燃烧时间30分钟以上且还在蔓延,过火面积5亩以上,尚无法扑灭的;
②森林火警、火灾跨村的;
③森林火警、火灾发生在景区周边的;
④生态公益林内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
3、Ⅲ级预案,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处理,镇、村配合。
①4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②火场跨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森林火灾;
③受灾森林面积1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消防;
④对居民区造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⑤发生在景区内的森林火警、火灾。
三、森林火灾的信息报告制度
凡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所在村应立即就近派得力人员带通讯工具深入起火山场,弄清起火准确方位,判断林火危害趋势等情况,同时将火场的情况准确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6382545)。镇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逐级上报。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根据预警分析、火情来势,按照Ⅰ级预案、Ⅱ级预案、Ⅲ级预案的级别分别启动,同时镇指挥部领导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对发生在镇界和景区边界的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邻镇和景区有关部门通报。
四、人员准备和部署
合理部署和调用人员是“打早、打小、打了”的关键所在,既不搞人海战术,又不要因投入扑救力量不足而贻误战机,镇防火指挥部建立护林员消防中队,配备扑火服装、手电、柴刀等扑火工具。坚决禁止60岁以上老人和妇女、儿童以及聋哑痴呆人员、低智力人员进入火场。
1、扑火原则
①凡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扑救,但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学生和没经扑火培训人员上山打火。
②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③在扑火战略上,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④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2、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3、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受伤时,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送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4、大路边镇扑火作战兵力配置
总指挥: 赖雪辉
副总指挥:欧阳雄玉 、欧阳志新
第一梯队组长:欧阳志新
成员:雷海锋、唐康辉、成信财、成丽彬、王军、何光辉、李兰、邱金超、邓兴发、辛华、成国遂、欧阳真辉、潘遂族、兰文彪、陈正华、成新伟、成东华、成华岗、周宗保、李庆雄、成其福、黄雄娣。
第二梯队组长:欧阳雄玉
成员:欧文强、成义虎、黄明康、梁国栋、刘裔金、刘三忠、丘军旗、唐康林、易辉、成鲜辉、邓亨基、成友租、李露、吴庆辉、黄雄波、刘三军、欧阳华、黄雄军、欧阳鹏、梁锦标、彭灏。
第三梯队组长:欧阳祥识
成员:黄郁琦、成天良、欧阳家远、雷明辉、唐国斌、邓子勤、唐成忠、唐国能、潘振雄、成立新、成建贤、欧阳书辉。
后勤组:夏建球、成玉珍、成莉萍、黄丽梅、曾双月、潘素珍、何玉珍、成玉丹、赵娜、黄丽琼、何旺生、熊洁雯、成银方、石思静、唐秋成、陈方敏、何丽彬、黄燕、易晓梅、黎桂花、何丽梅、邓冰洁、黄秀云、邓秋记、成美恩、林洁静、辛积民、成海芳、唐国辉、兰启彪、成锋、余勋卫、何辉(司机)。
护林中队:成国遂、欧阳真辉、潘遂族、兰文彪、陈正华、成新伟、成东华、成华岗、周宗保、李庆雄、成其福、黄雄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队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第一、第二、第三梯队扑火力量由镇政府办公室按《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调动,并将扑火兵力出动进度及预期效果同步报镇政府领导。扑火第一梯队人员接到火情通知要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第一梯队仍无法控制和彻底扑灭时,镇政府办公室迅速调动第二、第三梯队。
五、森林火警、火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Ⅰ级预案的启动:各村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时,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由村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并将火情信息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Ⅱ级预案的启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逐级向上报告,并通知镇森林消防中队待命。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根据火灾的火情来势、预警分析,对符合Ⅱ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组织森林消防中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将火情信息逐级上报。
Ⅲ级预案的启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接到符合Ⅲ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火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Ⅲ级预案,并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六、森林防火指挥部前线指挥小组的职责
1、了解掌握火情,确定火场准确位置和进军路线;
2、根据火场扑火需要,全面做好扑火队的调配;
3、制定扑火方案,由前线指挥小组总指挥统一发布命令;
4、与火场一线保持联系,采取有效对策,实施正确指挥;
5、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火场扑救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七、森林防火指挥部前线指挥小组总指挥的职责
1、进行扑火战斗人员编组,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与各扑火队通讯联络;
2、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及林火强度大小合理部署人员,保护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选择最佳时机实施有效扑救;
3、组织食品(水)供给和扑火工具调配;
4、实施科学扑救对策,切忌蛮干,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安排医护人员建立救护点,及时做好火场救护;
5、需要时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要求支援;
6、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对火场暗火、枯立木、树桩火、余火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点扑火队人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要安排火场所在村留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7、组织镇森林消防中队进行火因调查。
八、火灾的预防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以森林公安为主,镇防火办配合,林业工作站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出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由镇林业工作站牵头,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户长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和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连州市大路边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