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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东陂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东陂镇 发布时间:2017-05-03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东府201724

 

 

关于2017年东陂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

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连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机管〔201715 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7年我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明确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2017年,全镇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2.4%、2.2%、3.8%。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有力措施,确保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推进各项重点节能工作

根据第三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启动全镇节能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分解下达创建名额,持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节能的示范引导作用。会同我镇水利所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启动我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力争到2017年底20%以上的机关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三、配合做好节能监督考核

按照连州市局的要求,今年要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实施节能监察,开展能源审计,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并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桩建设、能耗统计、节能宣传培训、能源审计、节能监察、合同能源管理、垃圾分类回收等工作,纳入2017年市政府对各镇(乡)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合做好节能监督考核。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加强能耗统计计量,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稳步实施绿色节能改造,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开展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加快节水型单位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要围绕年度节能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工作安排,共同推动我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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