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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东陂镇 发布时间:2017-11-23 14: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7 83

 

 

关于印发《〈东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
方案》
的通知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

东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经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根据《东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相关目标,细化分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镇河长办反映,联系电话:6269285

                          

 

                                                 

                                  中共东陂镇委员会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3日

 

 

东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东陂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目标全面实现,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强化“三条红线”管理,保护水资源

(一)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强化属地管理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水利所、纪委、规划办、派出所、计生办、国土所各行政村等,除特别说明外,列在首位的部门为牵头责任部门,下同

    (二)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水利所、农办、规划办、派出所、国土所各行政村等)

    (三)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规划管理、水资源调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水利所规划办、财政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充分利用好全市宝贵的水资源。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水利所规划办

(五)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用水定额,加强农业、工业、镇村节水。水利所、农办、规划办、国土所各行政村等

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水安全

)完善连东陂河干支流流流域防洪体系,积极推进主要河流险工险段治理等流域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山边、水边”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涝区治理,积极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利所、规划办、财政

)建立洪水风险响应和管理机制,提高洪水预报预警水平。(水利所、规划办)

三、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治水污染

)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落实《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优良水体保护,做好水陆统筹,强化源头控制,突出上下游、支流连片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办水利所)

)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镇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压实部门职责,落实防治措施。水利所、农办、规划办、国土所各行政村等

(十)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从源头杜绝河湖水体污染。规划办

(十)加强河湖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监测,提高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规划办

四、强化分类治理,改善水环境

(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及水污染防治目标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规划办水利所

(十)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源应急预案。规划办水利所亮丽自来水有限公司)

十四)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规划办水利所)

十五)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道治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办水利所农改办

五、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修复水生态

十六)强化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非法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规划办水利所、林业站

(十七)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强河湖库联合调度,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稳步实施退田还河还湿。水利所规划办、国土所

(十八)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农办规划办

(十九)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大力构建湿地保护体系,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湿地保护力度。 林业站、规划办水利所)

十)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水利所、规划办

二十一)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水利所

六、严格河湖空间管控,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二十二)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 水利所国土所

二十三)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堤防、围垦湖泊,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水利所国土所

七、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执法监管

二十四)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运转高效的协作机制,实现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河长办、各有关执法部门)

二十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工作机制。(各有关执法部门)

二十六)统筹加强重点污染源、涉水工程和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动态监管。规划办、水务河长办

二十六)建立健全基层部门河湖日常巡查监管机制。河长办利所

二十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

八、完善河湖管理机制保障,加强宣传引导

二十八)建立党政领导下的部门联动、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交汇处等水情复杂河段的系统治理、联防联控。水利所规划办、国土

二十九)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及工作验收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河长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十)建立河湖管理和保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人员、保障财政经费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管护。水利所、财政河长办

三十一)建立信息化技术保障机制,实施“互联网+河长制”行动计划,整合水务、经信、环保、住建、国土等相关行业信息资源,建立健全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全方位提升治河管河能力。河长办、经发办、国土规划办水利所

三十二)建立河长制考核体系和激励问责机制,结合不同河湖管理保护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河长办、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十三)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整改等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水利所规划办财政所

三十四)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及时发布河湖管理保护相关信息。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示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河长办、纪委)

三十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河湖健康教育,树立河湖管理保护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纪委规划办水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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