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25号
关于成立东陂镇取缔“十小”企业工作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清远市水务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连州市取缔“十小”企业实施方案》全面控制污染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的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镇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取缔“十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志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 龙(副镇长)
马小方(党委委员)
成 员:陈晓嗣(经发办主任)
雷海县(农办主任)
陈立剑(司法所所长)
王志锋(环保所所长)
罗 挺(工商所所长)
成奇辉(供电所所长)
罗华雄(前江村委会主任)
潘定国(大江村委会主任)
张 诚(东陂村委会主任)
严雄辉(东塘村委会主任)
张为建(香花村委会主任)
曾伙志(卫民村委会主任)
冯林记(西塘村委会主任)
黄家齐(塘联村委会主任)
黄平军(江夏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由陈晓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镇取缔“十小”企业工作日常工作。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7日
东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16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