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46号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东陂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
东陂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力度,我镇决定于2016年6月至7月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 “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确保“十三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的完成。
二、行动重点
(一)查处“两非”案件,严处涉案人员
全面排查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企业等重点场所,尤其是要全面清查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地区;要突击检查以往工作中发现的屡打屡冒或采取各种手段规避执法的涉嫌“两非”行为的行医点;要密切关注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孕妇和流动人口中已孕育龄妇女等重点对象。
(二)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统计监测
组织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企业进行逐一清查,重点检查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审批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制度、B超的准入使用管理制度和孕产期访视服务制度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检查不合格单位,要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相关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严格执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通知》(粤人口计生委[2013]44号)要求,落实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部门协作,做好信息统计监测工作,为整治“两非”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借助人口计生专栏,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两非”违法观念,倡导社会性别平等。采取宣传栏、宣传画、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两非”专项行动,提高知晓度。广泛宣传“两非”举报电话、信箱及奖励标准,力争做到人人皆知,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中来。及时曝光典型“两非”案例,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处罚情况,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治理“两非”的高压态势,产生震慑威力。
三、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上旬)。制定、下发东陂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治理阶段(2016年6月15日-6月19日)。集中力量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对给类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7月上旬旬)。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和上报,总结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镇成立“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志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温代青(党委委员)
廖永庭(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敏红(计生办主任)
邓礼志(东陂卫生院副院长)
吴娟爱(东陂卫生院妇产科主任)
欧晓青(食药监所副所长)
罗 挺(工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计生办,由李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63-6269143。
(二)加强协调配合。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公安、纪检部门要积极参与查处“两非”行动,在调查取证和人员惩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部门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实现部门联防,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
(三)加强线所获取。要综合运用举报核实、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跟踪服务等灵活有效手段,突破案件线索获取难的问题。为方便群众举报“两非”案件,(清远市“两非”举报电话:0763-3379301;举报信箱:qyjthld@163.com,连州市“两非”举报电话:0763-6269143;举报信箱:lzdbjsb@163.com,东陂镇“两非”举报电话:0763-6269143;举报邮箱:lzdbzzf01@126.com),以实现“两非”案件举报的市、县、镇三级联动。县、镇举报的案件线索将及时批转和督促事发地查办,案件查实后每例奖励5000-20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各单位在接到群众举报案发地不在本地的线索后,要及时与镇联系,以便及时批转处理。
(四)加强案件督办。要高度重视“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发现线索要及时、准确上报镇计生办,由镇计生办统一上报市人口计生局录入系统,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新增案件材料、办案进度、涉案对象处理、结案信息等资料,对已掌握线索的“两非”案件,专项行动结束前要100%结案。
东陂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