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53号
关于印发《东陂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工作的精神,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省、市的工作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东陂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东陂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
东陂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我镇家庭发展工作的重要宣传活动,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十字方针,深入挖掘和宣传在群众身边的“幸福家庭”及其感人故事,引导群众关爱家庭,建设家庭,不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全镇启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推选出我镇2户“幸福家庭”,参加连州市“幸福家庭”评选,通过此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评选范围与方法
在全镇计划生育家庭中通过自下而上,自荐或推荐的方法进行评选。
四、实施步骤
全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在显著位置悬挂标语内容为“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的横幅。并围绕“家庭生殖保健、科学育儿、养老照户”等项目,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普及计生知识、生殖保健及各项优生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推荐和报名阶段。认真按照活动要求,严格对照评选标准,通过自愿报名或村委会推荐的方式选出“幸福家庭”,在此基础上,再择优推荐出2户“幸福家庭”报送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推选和审核阶段。我镇按评选标准,从参加“幸福家庭”中经过审核最后推选出有代表性的“幸福家庭”2户报送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加连州市“幸福家庭”评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创建评选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志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建安(党委副书记)
温代青(党委委员、副镇长候选人)
黄飞燕(副镇长候选人)
组 员:计生办成员
(二)严格标准,认真审核。各村要认真核实申报家庭情况,推荐表中的“推荐理由”栏要如实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具体。各村要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评选出的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充分进行公示,确保每个真正符合标准的计生家庭都能获得参选的机会。各村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幸福家庭”参考标准
2、东陂镇“幸福家庭”推荐表
东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16年8月16日印发
(共印12份)
附件1:
“幸福家庭”参考标准
(一)家庭文明。拥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家庭建设,树立良好家风;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家庭和睦。
(二)家庭健康。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生活方式科学环保,居住环境整洁卫生,健康素养不断提高。
(三)家庭优生。优孕优生意识强,掌握科学的孕育知识和方法,在婴幼儿早期发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子女品德等方面有成功经验。
(四)家庭致富。家庭成员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勤俭持家,安居乐业;创业有本领,收入稳定,带领邻里共同致富。
(五)家庭奉献。团结邻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扶弱济困,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所作贡献得到认可。
附件2:
城 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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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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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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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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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1500字以内) |
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幸福故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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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陂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