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连州市丰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经丰阳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依据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连州市委、市政府印发《连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调整丰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镇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清远、连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我镇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调整后丰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洲敏(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吴刚霞(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 组 长:黎爱江(人大主席)
吴彬潇(党委副书记)
杨彩珍(党委副书记)
沈学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梁国栋(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军良(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吴勇捷(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廖 伟(党委委员)
黎土庆(副镇长)
王小平(副镇长)
成甫莲(副镇长)
成 员:卢 倩(党政办主任)
严秋华(农林水办主任)
黄建军(综治办主任)
林健武(社事办主任)
陈博芝(经发办主任)
陈湘圣(规划办主任)
李 泰(计生办主任)
罗小云(林业站站长)
黄艳玲(财政所所长)
李 雄(劳保所所长)
杨子文(国土所所长)
钟立计(司法所所长)
胡水桥(环保所所长)
李战雄(文化站站长)
杜洪章(派出所副所长)
王浩鹏(专职纪检干事)
郑 鹏(水利员)
黄记军(中心学校校长)
吴仁斌(丰阳村委会书记)
黄海娇(夏湟村委会书记)
吴战军(朱岗村委会书记)
胡伟辉(湖江村委会书记)
梁和建(梁家村委会书记)
黎阳辉(新立村委会书记)
罗美分(陂岭村委会书记)
伍建瑞(柯木湾村委会书记)
吴从顺(大富头村委会书记)
黎强松(旗美村委会书记)
吴伟建(夏炉村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林水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勇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严秋华、陈德志同志兼任,办公电话:6311350
三、工作机制
工作例会机制。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临时召开会议的建议。
策审查机制。加强河道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对河长制工作政策开展评估审查。
信息交流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定期报送工作情况,重大进展和重要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定期报送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通报成员单位。
督促落实机制。对领导小组作出的战略部署、政策规划以及重点任务等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备注:连州市丰阳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镇河长办申请变更,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相关单位。)
中共连州市丰阳镇委员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