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抓好“五一”节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曾凌飞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欧立雄同志、副镇长欧阳文初同志和副镇长黎宪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站、规划办、农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长监督管理站,由杨彩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 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分工
(一)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安监站负责对人流密集的饭店、旅游景点、学校、公交车站、网吧、医院等公众场所,以及密集型企业、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的配备和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落实整改。对特种设备要进行一次专项技术检验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对矿山安全检查。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国土资源所配合,对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重点对安全出口、通风系统、机电设备、运输系统、巷道、支架、顶板、梯级、边坡、表土剥离、民爆物品使用和储存管理的检查。预防冒顶、山体滑坡、爆破伤害、通风不良、水害等事故发生。认真做好对非法采矿及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治理,层层落实监管巡查责任制,防止盗采国家资源的现象的发生,凡发现盗采国家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查处取缔关闭一处,确保矿山依法、有序、安全开采。
(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经营单位的检查。由派出所、安监站牵头,负责对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检查。依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整治力度。对民爆器材使用和储存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矿山和非法使用、转让、私藏雷管、炸药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规划办牵头、派出所、安监站配合,负责对新区、“二广高速”(丰阳段)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安全通道、施工建设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五)加强对山塘、水库、水电站及相关施工工程安全检查。农林水办牵头,安监站配合,负责对全镇的山塘、水库、水电站的检查。着重抓好山塘、水库、水圳的安全检查,防止决堤决坝;加强对水电站的安全管理的工程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
四、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村委会、机关单位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领导要亲自组织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人员、经费“三到位”,检查、整改、责任“三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部门、村委会、机关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过程中,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做好复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危险性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企业和经营单位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企业(场所)要立即依法予以关闭。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检查所发现的的问题反馈到安监站,以利于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