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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阳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方案


来源:连州市丰阳镇 发布时间:2013-07-0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工作要求,为切实贯彻“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等专项检查的工作力度,联系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连州的高度,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落实的责任、更加得力的措施,做到常抓不懈、标本兼治,建设幸福和谐丰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丰阳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长:欧阳文初  (副镇长)

副组长:欧立雄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员:杨彩珍    (经济发展办主任)

        莫晚成    (司法所所长)

        黄伟兵    (派出所副所长)

 陈良雄    (党政办副主任)

钟木星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由杨彩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63-3178815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和摸底排查等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对传销活动危害性、欺骗性的认识,做到不参与传销活动,并积极主动地抵制和举报传销活动。

  四、工作任务 

(一) 各村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 各村要组织召开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 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 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做好工商与公安机关相互间的案件移交工作,积极协调与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到对传     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 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委会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   

(四) 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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