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清远市委、市政府,以及连州市委、市政府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提高全镇干部服务群众、促进科学发展能力,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提高调研质量。镇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倡导不打招呼、不事前安排。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届任期内要到镇域内所有村民小组走访调研,班子成员一届任期内要到所驻村所有村民小组走访调研。镇党政班子成员每年联系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不少于100天,联系村委或小组重要农情应向镇党委报告。
2、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公务接待原则上在镇政府饭堂或定点接待场所按规定标准安排工作餐,以本地食材、酒品为主,午餐不上酒,就餐做到不讲排场、不浪费。
3、密切联系群众。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个村,并每月进村至少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加大对农村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调处,努力淳化村风民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员会或召开一次20户左右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党员群众对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精简会议活动
4.减少会议活动。镇党委、镇政府召开全镇性会议,实行年度计划,每年不超过6个;未列入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以各大办名义召开。严格控制评比大会、表彰会、庆典、仪式、剪彩等活动。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召开全镇性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须经党委书记、镇长批准;部门一般性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各大办召开本部门全镇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5.控制会议活动规模。镇党委、镇政府召开的全镇性工作会议一般开至村委一级。涉及多个办公室的全镇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不超过80人,其他全镇性工作会议不超过50人。减少陪会人员,与会议无直接关系的办公室和人员不参加会议。各大办召开的全镇性会议,不请镇主要领导参加,与会人员不超过30人。经批准举办的全镇性庆典、仪式等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以各大办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不安排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参会。
6.提高会议活动质量。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全镇性会议(镇党代会、人代会除外)控制在半天以内。其他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3个小时,只安排1名镇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60分钟。全镇性工作会议发言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高镇党政班子会议的效率和质量,做好会前准备,经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上会。对研究工作的会议、到各村调研的座谈会等,不准备领导讲话稿和主持词。
7.从严控制检查考核评比活动。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组织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经批准后实施。未经镇党委、镇政府批准,一律不得进行检查考核评比。镇纪委要从严管理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8.坚持节俭办会。对会议经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放背景板。严禁提高用餐和补助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三、精简文件、简报
9.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的数量和篇幅。严格控制以镇党委、镇政府名义制发公文。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以及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镇党委、镇政府制发的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报连州市的请示、报告1000字以内;各村报送镇党委、镇政府的请示、报告500字以内。
10.严格规范文件、简报报送程序。严格按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越级报文。除镇主要领导直接交办事项,不得以单位名义向市领导个人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
11.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政务信息化,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凡非涉密事项,尽可能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提高资源共享水平。
四、规范出访活动
12、领导干部出访活动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同时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五、规范新闻报道
13、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镇党政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报道。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连州市四套班子成员到我镇考察调研,文字稿一般不超过1000字;全镇性会议活动,镇党委书记、镇长出席的,文字稿一般不超过500字;镇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出席的,不报道。
六、加强督促检查
14、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督促检查。各大办、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本意见,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报送镇党政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要加大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每年年底向镇党委汇报执行情况,并将结果报送连州市委办和市府办。镇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本意见的行为;镇财政所要对各大办、各村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15、镇人大、镇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参照本意见执行。
16、本意见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连州市丰阳镇委员会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八日